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发展的道路离不开职称的评定与岗位工资的发放。
教师职称共分为四个层次,分别为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其中,高级职称有时也被称为副高级,意在与正高级做出区分。
岗位级别则从初级最低一级开始,一直到正高级最高一级,细致地划分为十二个等级。具体而言:
- 初级职称包括十二级和十一级;
- 中级职称包含十级、九级和八级;
- 副高级职称包含七级、六级和五级;
- 正高级职称则有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相关规定,各类别与各级别的岗位都有其特定的比例。以初中为例,副高级岗位的比例约占20%,其中七级、六级和五级的比例分别为8%、8%和4%,而正高级岗位仅占2%,这意味着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最高职称只能是正高级四级。
每一级的岗位都对应着相应的工资标准,详细内容可参考附表。值得一提的是,即使同为副高级职称,如七级、六级和五级的工资也是有所差别的,这也体现了岗位级别与工资的紧密联系。
众所周知,教师的职称并非一蹴而就,从初级到中级,再到副高和正高,都需要经过严格的评审过程,并在职称平台上进行申报,最终由全市(或县区)统一评审。
在岗位升级方面,通常是以县区为单位实施考核竞聘制。教师即使评上了副高职称,也需要通过多次的考核竞聘才能逐步提升岗位级别。若想实现岗位的跃迁和工资的提升,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是最快捷的途径。
在现实中,不同地方的有所不同。有的地方可以正常升级岗位,而有的地方则只有职称评审晋级,没有岗位“升级”。对于后者,教师若想提高待遇,唯一的方法就是努力晋升更高的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