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发展委办公厅关于编报节能降碳和污染治理专项2025年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744号)的相关规定,为给各市提供充足的时间来规划项目,并结合《污染治理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与《节能降碳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条款,本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重点行业及领域的污染治理工作。
那么,哪些污染治理项目将获得预算资金的鼎力支持呢?按照专项规定及中机院多年的项目申报成功经验,以下为您详细梳理了具体的支持方向及资金比例。
在上述支持范围内,对于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改造及节水改造项目,其支持资金将控制在项目总投资的15%以内;对于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支持资金则控制在项目总投资的20%以内;而对于其他建设项目,支持资金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且单个项目的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
申报时限请注意,请各市务必在2024年9月26日前(请以当地具体要求为准)将投资计划草案的正式文件递交至我委(一式X份)。节能降碳与污染治理两个专项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需分别寄送,每份均需包含电子版。未按时反馈者将视为无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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