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货的计量与计价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对于存货的计量和计价有着严格的方法和规定。
(一)发出存货的计量方法
- 采用先进先出法进行计量。
- 运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存货的计价。
-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用于月底的存货计价。
- 个别计价法则根据每一项存货的具体情况进行计价。
(二)期末存货的计量与跌价准备
在期末,对于存货的计量,企业需体现谨慎性原则,通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来反映。具体做法如下:
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贷记:存货跌价准备
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需考虑确凿证据、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对于材料存货的期末计量,若材料直接出售,则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若材料用于生产产品,还需考虑产品的减值情况来决定材料的计量方式。
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金额以冲减至零为限。
(三)存货的清查盘点与处理
1. 存货盘盈的处理
当出现存货盘盈时,应按其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会计处理。经批准后,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会计分录示例:
批准前: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批准后: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2. 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处理
对于因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存货盘亏或毁损,会计处理如下:
批准前: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考虑到不同原因(如残料变现、赔款等),实际会计分录中涉及到的科目会有所不同。
因计量收发差错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盘亏,同样需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处理,并视具体情况记入相应科目,如管理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