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本办法旨在规范供应商在质量、成本、交付、技术等方面的能力要求,以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能充分满足公司的需求。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为公司(集团)提供潜在或实际产品的供应商。
三、引用标准
无特定引用标准。
四、定义
供应商:指提品或服务的或个人。在本作业办法中,供应商特指外购件供应商和外协供应商两类。
潜在供应商:指有可能成为公司(集团)的合格供应商,但目前尚未建立供货关系的供应商。
五、职责划分
5.1 技术中心、物控中心与质量管理部(集团)共同负责本作业办法的制定,并适时进行修订。
5.2 采购部负责依据本作业办法,相关部门对潜在的外购件供应商进行考察与评估。负责评估潜在供应商的交货保证及成本控制能力。
5.3 技术工艺部负责对潜在供应商的技术保证能力进行考察评估。
5.4 质量管理部(子公司)负责对潜在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考察评估。
5.5 子公司采购分管领导与质量分管领导分别负责新供应商开发的审核与审批。
六、作业办法与流程
6.1 选择潜在供应商的总体要求:
供应商的产品与服务必须满足公司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及服务要求。
对于关键件供应商,原则上需通过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涉及强制性认证的产品,供应商必须通过强制认证。对于非关键件产品供应商,需通过ISO9001等相关质量体系标准(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新产品供应商的选择应优先考虑在原配套体系或与其他主机厂有配套关系(需提交近两年配套证明材料)的供应商。
每种类型及型号产品的稳定供货的合格供应商数量控制在2~3家,原则上不超过3家。
6.2 潜在供应商评估作业办法包括:
详细说明评估流程,包括收集信息、初选、会签审定、质量保证能力评审、技术水平与开发能力审核等步骤。
提及需收集的供应商资料,如《潜在供应商开发申请表》、《质量体系认》、《税务登记证》等。
强调实地考察的内容及考察小组的组成。
对于在原配套体系供应商的新产品开发,可免于考察,由技术工艺部直接进行技术对接工作。
采购部依据批准的《潜在供应商开发申请表》建立《潜在供应商目录》。
七、附件
附件7.1:潜在供应商(外购件)开发流程图
附件7.2:《外购件最低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文档
八、记录表单
详细列出各种记录表单的名称及编号,如《新供应商开发申请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等,并简要描述其用途。
以上表单及记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管理供应商信息,确保供应商的能力符合公司要求,并为公司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九、表单资料归档
对附件7.1和7.2以及各种记录表单进行归档管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与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