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待摊费用 新准则待摊费用应计入

2025-01-1221:52:05营销方案0

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存在两种特定的费用处理方式。首先是待摊费用,它指的是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分摊负担的费用,这些费用的分摊期限通常在一年以内(含一年)。这包括了企业预付的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款项、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间的费用,以及其他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摊的各类费用。

而预提费用则是企业根据规定预先从成本费用中提取但尚未实际支付的费用。比如企业预提的租金、保险费、短期借款利息等。这些费用虽然尚未支付,但企业需按照规定进行预提处理。

根据资产负债观念,不符合资产定义及其确认条件的资产和负债项目不能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这两项由于不符合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在新会计准则下不再在资产负债表中显现。实际上,这两个科目更接近于结算类科目。

在新的会计准则下,原待摊费用的核算可以通过“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进行。而原预提费用的核算则可以通过“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进行。尤其对于原企业短期借款利息的预提,新准则规定需通过“应付利息”科目进行核算。

对于首次执行日,“待摊费用”的余额可以计入当期损益,并可转入预付账款科目进行处理;而“预提费用”的余额,如果符合负债或预计负债的定义,则可以转入相应的应付款项或预计负债科目。若不符合这些定义,则只能进行冲回处理或按照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则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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