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阐述
为规范公司业务流程,清晰界定各部门职责,确保合同有效执行,并提高工作效率,特此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涵盖了关联与非关联项目的合同管理,对正常与特殊排产的定义进行了明确。它适用于公司所承接的各种工程承包业务签订的所有合同或协议。
三、职责分工
3.1 在所有关联及非关联订单的合同或合同外增加的协议签署前,由市场开发部的合同管理员负责启动评审流程。各部门在评审过程中提出的意见由市场开发部合同管理员负责人进行解释。
3.2 市场开发部合同管理员作为合同生效及特殊排产的评判起点,负责对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3.3 合同管理员需并记录生效合同的状况及合同外增补的收款情况,并根据“应收款数据记录”向公司反馈项目实施及收款情况,同时提供风险评估建议。
3.4 关于正常排产与特殊排产的界定如下:
3.4.1 正常排产定义为:
- 合同或合同外增加的部分,双方已签字盖章并按照合同要求收到首笔款项的;
- 合同或合同外增加的,已取得甲方同意并且合同约定无预付款,双方已签字盖章的。
3.4.2 特殊排产的定义为:
- 涉及关联项目的合同(不包括合同外增加的部分);
- 关联项目合同外增加的价格,已获得甲方口头同意的。
3.5 权限设置:
3.5.1 对于正常排产的情况,经财务部门及副总经理签字后即视为生效。
3.5.2 对于特殊排产的情况,需经财务、副总以及董事长签字后方可生效。
四、工作流程
4.1 合同评审及保管流程
4.1.1 在签署所有关联或非关联订单的合同或合同外增加的协议前,需由市场开发部合同管理处发起评审。评审过程中各部门的意见由市场开发部负责人解释。经评审并获得相关部门及甲方的同意后,由市场开发部合同管理员申请盖章,并交付给市场开发部业务负责人到甲方处进行签章。
4.1.2 合同或合同外增加的协议原件由市场开发部员负责保管和存档。若公司员工需要借用原件,需填写合同原件借用申请,经市场开发部审核及副总批准后方可借出,原件由员负责收回。
除双方盖章外,市场开发部合同管理员还需向市场开发部业务负责人索要一份正规蓝图,并向投标办提供最终电子版报价一份。蓝图由员存档,电子版报价及已签署合同的扫描件分别发送至工程部、财务部及法务部。
4.2 合同生效与排产
4.2.1 根据第的规定,市场开发部合同管理员将已批准的合同生效排产信息下发给财务部和工程部计划科,通知接收部门该项目可开始启动各项工作(不涉及具体时间节点的表述)。
4.2.2 工程部计划科接收到排产指令后,将按照合同总工期对项目进行细化节点的安排,如:图纸深化周期、采购周期、制造周期、工程安装工期、生产令号申请等。各部门接收到指令后开始执行。
4.3 合同实施
市场开发部合同管理员需根据工程部提供的周报和月报更新“应收款数据记录”,并根据该记录向公司汇报项目实施状况和收款状况,同时提交风险评估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