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编写格式 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2025-01-1218:00:57创业资讯0

(一)综合管理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工作程序和决策方式,保障公司董事会的合法和职责,根据《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法定代表机构和决策机构,负责执行股东的决议,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活动进行决策。

公司董事会由一定数量的董事组成,包括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主持董事会的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在特殊情况下,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 董事会每年应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或遇到紧急情况时,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并提前通知各位董事。

第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超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如果董事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代表出席,则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表决权。

第八条 监事会应派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对会议议题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对于董事会议事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或《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监事会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予以纠正。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的决议需经超过半数的董事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条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及其他与会人员应妥善保管会议文件,对会议文件和会议审议的全部内容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 董事会议事内容

第十一条 公司重大事项均应纳入董事会议事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等。

第四章 董事会决议与执行

第十二条 议题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提请与会董事对议题逐一分别进行表决。董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十 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上出现矛盾的,以时间上后形成的决议为准。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对董事会会议做好记录,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决议由董事长签发,并应及时通知公司各部室和所属各单位执行。

第十五条 公司办公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集中制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集体领导,根据公司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公会议制度。

第二条 办公会议由公司领导主持,定期召开,参会人员包括公司领导、各部室负责人等。

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讨论公司的重要工作、研究解决公司发展中的问题、协调公司内外部重要工作等。</

第四条 提交办公会研究的议题需经过相关部室的充分准备和协商,并提交书面材料说明。

第五条 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会议的准备和工作,相关部室应积极予以配合。会议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为准,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和保存。

第六条 办公会后,办公室要及时抓好会议决定事项的布置、督办和信息反馈工作,确保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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