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探讨
在面对没有房本时遭遇拆迁补不补的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具体的情况并进行深入的分析。
我们要判断建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哪些情况属于违法建筑呢?
一、未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虽有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建筑物。
二、自建房,即在现有的房屋周围、院落、屋顶、阳台等地方擅自加建的建筑。
三、未经批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建筑,这些土地的使用权是通过非正式途径获得的。
四、非法侵占国有土地或农村集体土地兴建的建筑。
五、在如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等地方未经批准搭建的固定或临时建筑。
六、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城乡规划法》,在此日期之后建造房屋及其他建筑物,都需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进行建设,之后还需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在此之前,法律对建设规划许可证并无明确规定,只要有土地使用权证即可。基于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2008年以前建造的房屋通常不需要建设规划许可证。
那么,对于其他违反《建筑法》、《环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建筑,也都是违法建筑。
针对小产权房的拆迁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虽然小产权房禁止买卖,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部流转。如果本集体成员购买并得到认可,或者在非集体经济成员购买但得到集体批准的情况下,拆迁时还是会给予补偿的。
根据《民》的规定,征收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时,应依法给予补偿,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小产权房因属于违法建筑,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除违章建筑可能不予补偿。
若涉及赔偿,小产权房的补偿标准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住房会有很大差异。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取得费用中包含了多种补偿费用,而小产权房的补偿主要限于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且大部分归属于集体经济。
若已签署买卖合同并考虑通过公证方式获取后续的房屋拆迁补偿,需要注意的是,合同公证主要增强合同的证明力,并不能决定合同的效力。若房屋非违建且合同有效,在房屋拆迁时可以主张部分补偿;若房屋被定性为违建或合同无效,则无法获得任何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