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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收入核算办法详解
第一章 总论
第1条 定义与概念
现金折扣是债权人给予的鼓励措施,促进债务人按时支付货款;商业折扣是销售商品时的价格优惠;销售折让则是因商品质量问题而给予的减价。
第二章 收入确认
第2条 确认条件
销售商品收入需满足五个条件,包括商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无保留管理权和有效控制等。
第三章 收入金额的确定
第3条 现金折扣的核算
当以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收入时,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记入财务费用。在计算折扣时需注意价款对折扣金额的影响。
第四章 具体核算
第4条 商品折扣的处理
应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来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第五章 销售折让与冲减
第5条 销售折让核算
在确认销售收入前发生的折让直接扣除后确认;已确认收入后发生的折让或退回则冲减当期收入或成本,并按规定处理问题。
第六章 收入核算处理
第6条 一般业务核算
收入与成本的核算涉及到的会计科目包括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等。
第7条 不符合条件的商品核算
已发出但不符合确认条件的商品应设科目反映其成本,并明确核算方式。
第七章 销售退回与预收款
第8条 销售退回核算
退回的商品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涉及收入的冲减、成本的结转及的处理。
第9条 预收款方式销售核算
预收货款及后续的收款、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会计处理需分别进行。
第八章 委托代销商品核算
第10条 委托代销核算要点
发出及收到代销清单的商品通过相应科目进行核算,包括委托代销商品、应收账款等。
第九章 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第11条 销售材料等存货的收入处理
原材料、包装物等存货的销售收入及成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