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确计算方法
以浙江省为例,我们采用了特定的计算方式来评估储能系统的经济效益。在充放电策略为“2充2放”的情况下,内部收益率(IRR)达到了22%。而在另一种策略“1充1放”下,IRR为9%。
以一个容量为1MWh、循环次数高达6000次的储能系统作为参考,依据浙江地区的峰谷电价差异进行计算。我们假设系统每年运行300天,单位投资成本为每瓦时(Wh)1.58元。考虑到2%的运维成本比例,充放电深度为90%,充电和放电效率均为92%。在业主完全自建的模式下,且不考虑资金成本的情况下,采用“2充2放”的充放电策略(实际充放电次数为1.5倍),计算得出IRR为22%,投资回收期预计为4.5年,储能系统的LCOS(全寿命周期成本)为每千瓦时(kWh)0.49元。
同样的储能系统容量与循环次数,同样依据浙峰谷电价差异进行评估。但在“1充1放”的充放电策略下,不考虑资金成本的情况下,计算得出的IRR为8.86%,投资回收期相对较长,预计为13年。储能系统的LCOS为每千瓦时(kWh)0.72元。
三、附表 - 储能峰谷价差收益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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