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快递包装方面,《意见》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要求至2025年底,全国范围内的邮政快递网点将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以及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这一措施的实行,将有助于减少塑料垃圾的产生,推动绿色物流的发展。
更为细致的是,该《意见》规定在2022年底前,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地的邮政快递网点将先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及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并降低不可降解塑料胶带的使用量。这一举措的提前实施,将有效降低这些地区的塑料污染程度。
《意见》还指出,到2020年底,我国将率先在部分地区和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预计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消费量将有显著降低,而更多环保的替代产品也将得到广泛应用。
《意见》的核心目标是,针对塑料污染问题突出的领域以及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我国将基本建立完善的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构建多元共治体系,并进一步提升替代产品的开发应用水平。届时,重点城市的塑料垃圾填埋量将大幅减少,塑料污染问题将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