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遭遇疑似过期商品索赔事件
本月XX日,白先生于沃尔玛超市进行了多次购物,总计分23笔交易。在返回家后,他意外发现所有购买的结账小票上显示的商品都已过期。这立即引发了白先生的强烈质疑,他随即便提出了要求超市支付两万三千元赔偿的请求。
白先生向媒体展示了他的购物小票,并详细描述了每一项商品的详细情况。他说到,“有商品保质期仅有一年,但生产日期是前一年的底端时间,而在购买时已然超出了应有的保质期限。更有甚者,例如购买的果冻,生产日期早于应该销售日期之前的时间,这些无疑表明了商品存在问题。”
白先生解释称,在这次购物过程中,他与几位朋友一同使用自助结账系统进行付款,没有经过人工收银员。他表示:“当时并未仔细查看每件商品的详细信息。”
白先生进一步分享了他的感受:“我对超市的信任受到了严重的冲击。我当时对商品的信任来自于这样一个大品牌的超市。但现在,当我回到家查看购物凭证时,我才意识到自己被欺骗了。”
据悉,他当天购买了包括果冻、滑子菇以及蔬菜等商品。当他回家后仔细查看每一件商品时,他地发现所有的商品都已经过期。
根据新版《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白先生决定根据法律规定提出赔偿要求。这项法律条款明确指出,如果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若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则按一千元计。
在第二天,白先生即刻前往超市与负责人商讨此事。为更深入了解此事的来龙去脉,记者也来到了该超市与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沃尔玛超市的回应:
沃尔玛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超市有定期对商品保质期进行核查的制度。针对此次事件,我们感到非常疑惑并怀疑其中存在某些异常情况。”他们强调:“对于所涉及商品的大量过期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核查背后的原因。”他们还表示,“当前我们发现部分商品的进出数量与实际记录不符。”他们表示仍在积极与白先生协商处理此事。
当记者离开时,双方仍在就赔偿事宜进行深入的沟通和协商。这一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