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传至齐鲁情报站,披露出一位名叫赵女士的市民所遭遇的房产事宜。她在嘉祥县城建集团开发的康桥小区购得一处房产,参与了一项名为“交3万抵5万”的优惠活动。
合同签订后,赵女士发现交付的三万块钱并未作为购房款,而是作为由第三方负责的楼盘销售机构收取的服务费。
据赵女士描述,她在2018年得知康桥小区有售房信息,并从朋友处得知此优惠活动。在售楼处咨询时,销售人员表示房源紧张,正在进行优惠活动。
赵女士随即通过支付宝转账支付了3万元定金,并获得了一张收据。她发现收据上注明的款项是“康桥项目服务费”。她在购房合同中未看到此3万元在总房款中有所体现。
通过交流发现,在康桥项目的业主群里,不止赵女士一人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有业主反映称在之前购房时也曾遭遇类似优惠活动的细节差异,比如定金款项的收据和购房合同不匹配等情况。
经记者进一步了解发现,销售人员针对该笔3万元有不同说法。有的称此款为购房资格费,有的则说是团购费。而据之前的信息,销售人员曾口头告知赵女士这3万元为购房款的一部分。
针对这一疑问,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在售楼处询问,得到了不同回答。对于正在销售的其他楼盘的优惠活动,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提前付款将会计入购房合同的总房款中。
在与任女士当时的销售人员沟通时,对方确认了“交3万抵5万”的优惠活动。他们解释说,在销售过程中有明确的定价对比表来解释优惠活动,并口头告知消费者该款项为抵减房款的费用。
对于这笔款项的去向问题,销售人员表示这是特定销售模式下的资金托管行为,由他们的销售机构与开发商共同管理。
记者随后与康桥小区的开发商嘉祥县城建集团取得联系以核实情况,但尚未得到回应。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了广大消费者在参与任何优惠活动时都要审慎考虑,确保各项细节都符合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