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一、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治理
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单位须针对高处作业制定并实施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并执行问题隐患与制度措施双重清单管理。高处作业危险源与风险点的台账及闭环管理制度亦需确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应得到贯彻,总承包单位需承担统一管理与总责。
二、安全防护措施
为保障施工人员安全,施工单位需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进行统一管理,并执行严格的进场验收及检验制度。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安全教育与交底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度。每日上岗前,班组需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和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重点提醒佩戴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预防高处作业的有关内容。严禁作业人员擅自进行高处作业。
四、人员资格要求
为确保高处作业人员健康与技能达标,施工单位需定期体检,严禁患有高血压、心等疾病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当作业人员出现身体不适或精神不振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止高处作业。涉及特种作业的高处作业人员需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五至十、各工种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五) 安全管理人员应动态检查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及时纠正问题隐患并制止违规行为,对责任人员按企业规章制度处理。
(六) 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挂安全带并满足高挂低用要求。
(七) 严禁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安全平网使用,交叉作业及高处坠落范围内需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以下为部分其他工种的安全管理规定节选:
(八) 临边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九) 攀登作业应借助符合要求的设施和用具。
(十) 悬空作业需设置安全的立足处和安全带悬挂点。
以上各项规定旨在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各项作业安全。各单位需严格执行,确保无安全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