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迎来大潮!
在四月的尾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外发布了经过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这次试点注册制的方案在当日晚间被正式推出,并于次日,即4月28日起开始实施。这其中,涉及到了新股民如何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问题。
该实施办法的几个核心内容如下:
对于之前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虽然仍可继续参与创业板交易,但如果他们希望首次参与按照注册制规则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以及存托凭证的申购和交易,则需要重新签署一份《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这既可以是纸质形式也可以是电子形式。
对于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除了需要满足其他相关条件外,还必须满足在申请权限开通前的20个交易日内,其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值需不低于币10万元,同时需有至少24个月以上的证券交易经验。初次进行创业板交易操作的普通投资者也需签署此《风险揭示书》。
值得注意的是,《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既可以通过纸质方式也可以采用电子方式签署,这是为了方便投资者并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趋势。
深交所表示,这次修订的宗旨在于遵循存量市场的稳定、增量市场的优化以及风险与投资者能力相匹配的原则。在确保创业板存量投资者基数大的情况下,他们也考虑到了新的实施对市场平稳运行的重要性,并注重的延续性和平衡性。由于创业板涉及众多基础制度如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需要与这些制度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