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3:关于收入确认的详细说明。
根据申报材料,针对FOB、CIF、C&F贸易模式,发行人在产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部分可比公司选择在取得提单后确认销售收入。我们将进一步分析此时间点的选择及其合理性。
(1)关于不同货运方式下,报关单与提单之间时间间隔的分析
在FOB、CIF、C&F贸易中,报关单的出具与提单的签发往往存在时间差。具体而言,当产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发行人便开始确认销售收入。而提单的签发通常发生在产品出运后,这一时间差需进行详细分析,以确定以报关单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合理性。
(2)贸易、加工、运费收入的确认方法及其准确性
发行人的贸易、加工及运费收入,其确认方法和准确性将通过严格的财务审核来验证。我们将核查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并确保其准确性。
(3)废料处理及会计处理方法
废料产生与处理
公司废料主要包括磨削料及废旧合金。这些废料主要来源于硬质合金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
废料价格确定方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成本核算制度,公司选择系数分配法来核算废料成本。这种方法主要是基于上月生产入库半成品混合料的单位成本,根据磨削料和废旧合金的历史销售价格及混合料单位成本进行估算。这种方法在公司历史上一直沿用,并在报告期内保持一致。
具体而言,磨削料的单位成本按照上月生产入库半成品混合料单位成本的40%计算,而废旧合金的单位成本则按50%计算。这一比例的确立是基于历史销售数据和成本考虑的。报告期内公司废旧合金的销售价格与公司内部定价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差异较小,且公司基于一贯性和谨慎性原则未做调整。
相关成本核算的合理性
公司采用的方法是在月末根据确定的废料单位成本和当月入库废料数量来计算入库废料成本,并从产成品的成本中扣除相应的废料价值。出库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的计价方式来结转出库金额。这种成本核算方法在报告期内一直未变,具备合理性。
通过与同行业公司的比较,我们发现发行人的废料核算方法与某些上市公司的做法相类似,进一步证明了其合理性和一致性。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已对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方法和废料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核查,并就其准确性和合规性发表了明确意见。
总结
发行人在处理废料和确认收入时,均遵循了一贯且合理的方法。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行业趋势,以确保发行人的财务报告持续符合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