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在公司中频繁使用的一个词汇——“占比”,其背后的实际操作颇具深意。
以为例,其过程通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这两个环节的分值比例可以是3:7,也可以是7:3。若选择3:7的比例,那是因为公司更倾向于看重实际能力而非纸上谈兵。实际能力的展现唯有通过面试才能更为直观,这也使得评委的主观评价显得尤为重要,更能贴近领导的意图。反之,若采用7:3的比例,则是基于知识的重要性,意在减少因个人偏见对过程的影响,力求做到客观和公正。
再如年终评先的活动,公司设定了各部门推荐人数的比例限制,不得超过10%。当部门人数不足10人时,需与其他部门合并推荐。此时便出现了一些有趣的现象。比如营销部7人,技术部4人,两部门合计仅推荐1人选,但最终选出的往往还是技术部的员工。这背后的原因,便是人心的向背。
还有月度考评的情况。考评中“占比”的要求为优秀率不得超过30%,不合格率不得低于10%。由于考评结果与奖金直接挂钩,如优秀员工可获得本月3000元奖励,不合格员工则需要扣除1000元。出现了一种颇为荒诞的情景,即每月的优秀与不合格员工轮流交替,以此维持团队的稳定。这种荒谬的现象,归根结底是本身存在的问题所导致的。
所谓“占比”,其实可以说是权谋中的一种公开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