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您理解和运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分类已经整理如下:
在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分类需要有详尽的认知。
1. 食品销售经营主体分类
包括但不限于大型超市、标准超市、小超以及各类食品店,如大型、中型、小型食品店等。综合商场、品牌食品专业店、食杂店等场内经营者也涵盖在内。还包括以非实物方式经营的商贸企业,自动售货、各类批发、零售以及批发兼零售等模式,其中也包括仅限于网络销售的现制现售业务。
2. 餐饮服务经营主体分类
涵盖了特大型饭店至小型饭店,饮品店及甜品站等。还有船舶供餐服务、现制现售食品业务、专业网络订餐以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厨房、团体膳食外卖等业务也在此列。值得一提的是,还包括了各种形式的含网络业务以及特定类型的餐饮服务,如单纯烧烤、单纯火锅和全部使用半成品加工的餐饮服务等。
3. 单位食堂分类
包括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大专院校食堂以及养老机构食堂等。建筑工地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也属于此分类。其中特别注明,所有使用半成品加工的单位食堂也被涵盖在内。
注:关于分类的详细说明如下:
- 特大型饭店等各类饭店可以同时申请甜品站和现制现售项目。
- 特大型饭店、大型饭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厨房可申请团体膳食外卖项目。
- 通过实体店铺和网上店铺经营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和餐饮服务经营者,需在相关业务中加注网络标识。仅通过网络店铺经营的食品销售经营者需加注“仅限网络”。
- 若饭店只经营烧烤或火锅,需加注单纯烧烤或单纯火锅标识。
- 对于所有使用半成品加工的饭店和单位食堂,需加注“全部使用半成品加工”标识。
-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专业网络订餐及含网络的中型饭店等,需标注单位时间外送量。
- 大型超市等可申请销售业态中的现场制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