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研发样品是研发流程中不可或缺的产物。在实务操作中,这些样品的最终处置方式多样,包括实验报废、赠送给客户或对外销售等。这些不同处置方式的合理性以及相应的会计处理,不仅是企业研发内部控制完善程度的体现,也是IPO核查或审核的重点关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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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全流程核查关注要点概述
在《研发费用核查关注要点及规范核算思考》一文中,作者详细概述了“从研发领料投入到过程管理再到研发产出”的全流程核查关键点。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对研发产出中的研发样品会计处理进行了深入探讨。
在当前的IPO审核中,针对研发样品的问询尤为突出。典型的问询问题主要集中在研发费用的构成、材料费变化的原因、研发项目的领料投入产出比、库存管理情况,以及样品的最终去向和相关的会计、涉税处理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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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样品会计处理的指引与案例分析
(一)研发样品会计处理的指引
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规定,关于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应当按照相关准则进行。
当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进行对外销售(即试运行销售)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进行会计处理,并计入当期损益。在试运行销售前,符合相关准则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或其他相关资产。
(二)相关案例的处理总结
在IPO案例中,研发样品的会计处理因样品使用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作者选取了部分案例,对研发样品的管理及会计处理进行了如下
对于研发样品,其会计处理主要依据处理目的进行差异化处理。对于确认为存货管理的企业,针对不同的送样目的,会计处理如下:(1)样品用于销售并收取对价的,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成本;(2)样品用于内部验证、赠送给客户测试或外部认证等研发过程构成部分的,确认为研发费用;(3)销售送样但未收取对价的,一般以获得客户订单为目的,确认为销售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企业在领料后已全部进行费用化处理,产出未确认为资产,仅做台账登记。针对不同目的的处理也有所区别:目的(1)和(3)通常需要调整研发费用;目的(2)则无需额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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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本文对研发样品会计处理的总结,源于尽职调查过程中服务对象的相关疑问。在实务中,针对研发产出,企业主要采用ERP系统管理和台账备查登记两种方式。虽然两种方式均能起到管理作用,但若能在ERP系统中对相关产出进行管理,将是最优的管理方式。这需要企业具备相应的研发内部控制作为支撑。
总体而言,研发样品的最终处置及会计处理不仅是企业财务工作的重点,也是IPO审核中关注的重点。企业应加强研发内部控制,确保相关处理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