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近日发布了一系列监管措施,针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注册会计师申宏波、万海青在国华网安(000004.SZ)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中的执业行为。
经过详细,发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ST国华2020年年报审计时存在四大主要问题。
问题一:风险评估不全面
大华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未能准确识别与营业成本相关的风险。当了解到国华网安某子公司存在舞弊动机,并观察到2020年毛利率的大幅波动时,应将销售业务真实性与营业成本完整性视为重大错报风险和特别风险进行进一步评估。事务所并未对相关风险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问题二:穿行测试执行不足
在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时,大华事务所在测试董事会监督机制及销售与收款循环相关控制时,存在明显的程序遗漏。尽管进行了部分控制点的测试,但未得出准确的结论,就草率认定了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和执行性。
问题三:采购与付款控制测试不达标
大华事务所在对采购与付款循环的控制点进行测试时,其结论与实际情况存在出入。例如,对于“收到货物验收及入库程序”的测试,事务所认为相关控制得到执行,但实际上在国华网安的采购活动中,并没有相应的验收报告和入库单。
问题四:银行函证及销售费用会计处理不当
大华事务所在银行函证回函的核对上存在疏忽,未对回函不符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在处理国华网安的销售费用会计上,事务所未能充分核实其他应收款的调整明细和资金流动情况,从而无法准确判断公司相关调整的合理性。
值得一提的是,大华事务所在今年内屡次受到监管机构的警示。不仅在本次事件中受到深圳证监局的警示函措施,还在其他项目中因审计程序执行不当等问题被广东证监局多次“点名”并开出罚单。这些事件充分了该事务所在审计执业中的一些普遍性问题。
回溯今年以来,大华事务所在多个项目中均存在问题。7月,广东证监局曾因应收账款回款细节测试和保理业务收入审计程序等问题对其出具警示函。4月和2月的检查中,也分别发现了该事务所在其他项目中的审计问题。这些连续的监管措施表明监管机构对审计行业的规范要求日益严格,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