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构建一个安全、宁静且有序的午托环境,确保每一位午托学生的安全与健康,特此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第一条:所有在午托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遵循管理,接受安排,保持文明的作息习惯。
第二条:同学们应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严禁争吵、斗殴、说粗俗语言或随意喧哗,以维护良好的秩序。
第:要学会与他人和谐相处,包容他人,遇到矛盾时,不应与同学争执或斗殴,而是寻求老师的帮助来解决问题。
第四条:必须爱护午托班的公共物品,若物品受损,需按原价赔偿。
第五条:放学后,学生需按时到午托班报到,不得擅自离开或去其他地方。在午托班期间,需注意安全,切勿乱跑或追逐。
第六条:严禁在午托场所私自携带并食用零食,一经发现,将被统一收缴。
第七条:对于午托教室内的电器设备,如插头、空调、风扇等,学生不得随意触摸,以免发生。
第八条:如有事情需要处理,必须先向老师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用餐前需洗手,然后排队取餐。盛饭需按先后顺序,用餐时需保持安静,不可交谈。如有问题,可举手等待老师处理。用餐期间需在餐厅内,不得随意走动。餐后需将碗筷放回指定位置,不可随意丢弃。
第十条:要珍惜粮食,节约用餐,尽量吃完所分配的饭菜,不得随意丢弃。
第十一条:午休时间需卧床休息,禁止交谈、喧闹或进行其他活动。如需上厕所,需轻手轻脚,以免影响其他同学休息。
第十二条:午休结束后,学生需按照学校上课时间提前20分钟离开午托班,并统一列队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