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与固定资产的盘盈并不会触发的义务,即不会因存货或固定资产的盘盈而产生缴纳的责任。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中未列举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等。存货与固定资产的盘盈收入应被视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
第一点:该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所发现的各类财产盘盈、盘亏和损毁的价值。
第三点:关于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方式,对于盘盈的材料、产成品、商品等,应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并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对于除固定资产外的其他财产盘盈,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第四点:企业的财产损溢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应在期末结账前完成处理,处理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第十一条:前期差错包括因计算错误、应用会计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和固定资产的盘盈等情况。当发生此类差错时,企业应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
北京东东公司在2022年4月末进行盘点时,发现存货A产品有一台盘盈,市场价值为1000元。经查,该产品为2022年2月供应商多发,无需退还亦无需付款。其账务与税务处理如下:
盘盈入库
借:库存商品-A产品 1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1000
经审批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1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0 (不涉及)
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为1000元,税率25%,应额为250元。
对于小日本垃圾公司,其为一般人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在2022年4月30日的库存盘点中,A商品盘盈1个,采购成本300元。经查,该盘盈系前期盘亏错误所致,前期盘亏已计入管理费用。其账务与税务处理如下:
盘盈处理
借:库存商品 3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00
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300
贷:管理费用(需调整)-300 (不涉及)
为确保账套正常结转,实务中多采用电子账套做账,将贷方管理费用调整为借方管理费用-300。
企业所得税:因冲减管理费用,相应增加应所得额,计税基础为300元,税率25%,应额为75元。
南京西西公司的情况较为特殊。在2022年4月末的盘点中,存货A产品盘盈一台,市场价值1000元。经查,该产品为去年11月供应商多发,无需退还亦无需付款。其账务与税务处理将根据企业所执行会计准则及税法规定有所不同。
若该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并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详细账务处理如下(仅列举部分关键分录):
盘盈入库
借:库存商品 1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000
后续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等相关调整分录。
若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