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加根深蒂固地树立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控意识,并强化施工企业与监理企业的安全监管职责,我们需全面提升全体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基于这一目标,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确保项目经理部“三类”人员准时到岗,并执行到位。定期与不定期结合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必不可少,每月至少需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所有单项工程开工前,都必须对参建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
二、加强对项目经理部作业人员进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监督,确保每位员工都接受到岗前教育。
三、严密监控单项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接受交底的人必须亲笔签名确认,并确保所有参建人员全覆盖。总监办需对交底内容的详尽性、可操作性及针对性进行。
四、总监办需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内容应涵盖:安议记录及参会人员的签名确认情况,杜绝代签现象;确认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是否已执行培训及每日安全日常检查;对于总监办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隐患,项目部应及时整改。
五、针对项目的特性,需详细了解并交底存在的危险源。主要的安全隐患可能包括:
- 机械与车辆的证照完整性,是否出现超载超速行驶的情况,以及是否有保养记录。
- 作业人员是否穿着反光背心和安全帽,安全员是否按规定穿着及佩戴相应装备。施工现场是否有安全员进行指导。
- 高处作业时是否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及作业人员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安全装备。
- 危险路段及施工路段的警示标志是否完备,并确保施工及道路通行安全措施得以落实。
- 重点施工环节是否指定专人管理,作业人员是否熟悉并遵循安全操作规程。
- 汛期及雨季的安全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拌合站及集料加工场的安全隐患是否已采取相应措施。
- 路基、挡墙、高边坡、桩基、墩柱等安全交底工作是否到位,以及现场安全隐患是否得到有效的控制。
六、关于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详细包括:
- 宣贯安全教育的目的、安全方针、、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安全知识。
-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普及。
- 对新员工或调换岗位的员工以及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 分享危险区域及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
- 明确项目存在的危险源及相应防范措施。
- 介绍安全的奖罚制度。
- 执行安全日常检查与整改流程。
- 熟悉并掌握安全应急预案及处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