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位出口至秘鲁的货代与货主请注意,秘鲁已全面实施进口货物电子提单制度。
为了在新冠背景下确保进口贸易物流的顺畅运行,秘鲁国于2020年5月10日发布了第1492号行政命令。根据此项命令,所有进入秘鲁的货物将开始采用电子化通关放货流程。这意味着,海运公司将向收货人提供电子形式的提单,取代原有的纸质正本提单。
作为行业内的领头企业,长荣海运针对此项新规定作出了如下响应:
长荣海运的最新措施
从2020年5月21日(装船日)起,长荣海运将对所有运往秘鲁的货物统一采用电放提单(Telex/Email Release)或目放Sea waybill的形式进行提单签发。我们将不再签发纸质正本提单,并且暂停接受要求签发正本提单的货载,恢复时间将另行通知。
对于在2020年5月21日前已经由长荣海运签发正本提单的货载,我们将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对于可在新规施行前提货的货物,仍按照原有的流程进行操作。
对于新规施行后需提货的货物,将根据提单属性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记名提单
- 若托运人仍持有正本提单,请将提单交回至长荣海运的各地分公司,我们将以提单电放/目放/Sea waybill的形式进行替换。
- 若正本提单已寄送至货物目的地,长荣海运将与托运人确认,是否可通过电子文件形式进行发货。
- 对于提货权存在疑问的货载,长荣海运将保留对货物的留置权。
指示提单("To order" B/L)
若该提单已经转让,请背书人或被背书人联系长荣海运在秘鲁目的港的代理公司,了解并遵循提货流程,并请求其提供协助。
在此,我们提醒所有相关方密切关注并适应这一重要变化,以确保货物运输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