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购物节期间,我在淘宝上参与了活动,得到了不少红包并购买了许多商品。其中有一家店铺的商品一直未能发货,原来是个预售商品。
转眼间到了十一月底,店铺终于发货了。我期待的是购买的两件呢子大衣,然而收到的却是一件皱巴巴的挂脖毛衣。这明显是货不对版的情况。我尝试与卖家沟通,但始终没有得到回应,无奈之下,我只能投诉至淘宝平台,请求客服介入处理。
对于天猫客服的回应,我十分关注。作为消费者,我们的权益是否能够得到保障呢?过了两天,天猫客服果然打来了电话。他们表示只能退还我支付的金额,而红包因已使用则无法退还。
我记得当初天猫的规则中,红包是可以当做现金使用的。那么按照这个逻辑,我使用红包支付就等同于支付了现金。退款时理应将红包以现金的形式直接退还给我。
在过去的淘宝经历中,如果发生这样的情况,退回的红包会自动延期一个月。但现在的情况却是直接作废,这让我感到十分不满。天猫客服坚持只能退还所支付的金额,并表示红包无法退还。他们还提到会对该店铺扣除保证金作为处罚。我询问扣除的保证金是否可用于赔偿消费者,但得到的回答是否定的。我不禁想问,这扣除的保证金最终到了谁的口袋?
我又提到,即使我只是使用了30多元的红包,如果是三百、三千、三万的红包,退还规则都是一样的。我质疑既然红包不能作为现金退款,那么这样的活动设置有何意义?但客服在听到这个问题后竟然挂断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