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与基础规范GB50202_桩基验收规范2022最新版

2025-02-0410:31:07创业资讯1

工程桩的承载能力和桩身完整性(或桩身质量)是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的重要控制项目,也是标准的强制要求。这是因为在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实现过程中,单桩的承载力发挥着预期的作用,而完整性的检测则是为了发现可能影响单桩承载力的缺陷,最终目的是为了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混凝土作为一种与龄期相关的材料,其强度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长。在桩基工程中,由于受到季节气候、周边环境或工期等因素的影响,往往不能等到所有工程桩都达到28天龄期强度后再进行检测。为了实现信息化施工并尽早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同时考虑到低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主要用于检测桩身完整性,对混凝土强度的要求可以适当放宽。如果混凝土龄期过短或强度过低,将会导致应力波或声波在其中的传播衰减加剧,从而影响测试的准确性。对于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的测试,规定桩身混凝土强度应大于设计强度的70%,且不得低于15MPa。

钻芯法是检测桩身混凝土强度的方法之一,受检桩应达到28天龄期或同条件养护试块达到设计强度。如果不是以检测混凝土强度为目的的验证检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混凝土龄期的要求。高应变法和静载试验在桩身产生的应力水平较高,因此桩身混凝土应达到相应的龄期或设计强度,以确保测试的准确性。

桩的承载力包括桩身结构承载力和支撑桩结构的地基岩土承载力,可能是由桩身结构或地基岩土承载力达到极限状态引起的。在进行承载力检测时,应同时满足地基土的休止时间和桩身混凝土的龄期(或设计强度)的要求。如果因为验收检测工期紧无法满足休止时间规定,应在检测报告中注明。

本规范规定的完整性检测方法(除钻芯法外)作为普查手段,具有速度快、费用低和检测数量大的特点,有助于发现桩基的整体施工质量问题,为有针对性的选择静载试验提供依据。将完整性检测安排在静载试验之前是合理的。当基础埋深较大时,应在基坑开挖至基底标高后进行完整性检测。

桩身结构承载力与桩身完整性和混凝土强度密切相关。为了了解桩身混凝土强度对结构承载力的影响程度,可以通过钻取混凝土芯样,按照有关规定得到桩身混凝土强度检测值,然后进行验算评价。

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桩身完整性只是主控检查项目之一。通常只有当所有的检查项目都满足规定要求时,才会给出合格的结论。经过设计复核或补强处理后,仍然允许通过验收。

通过桩身完整性普测可以发现桩基整体施工质量问题,但如果不能判断完整性检测结果对桩承载力的影响程度,进而估计是否危及上部结构安全,就会降低桩身完整性检测的实际意义。综合判定能力对检测人员来说极为重要。

按照桩身完整性的定义,只要实测桩长小于施工记录桩长,就应将桩身完整性判为Ⅳ类。无论桩长多短,只要桩端进入了设计要求的持力层且桩的承载力基本不受影响,也应按照此标准进行判定。通常,I、Ⅱ类桩被视为“合格”桩,而Ⅲ、Ⅳ类桩则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于Ⅲ类桩的处理方式可能与其他类桩相同或采用其他更可靠的检测方法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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