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实务中,当资产的账面价值超出其可回收金额时,我们将此损失称为资产减值损失。企业通常会对所持有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确认这些损失。那么,当导致资产减值的原因消失后,是否可以进行损失转回呢?
企业需对资产进行全面减值测试。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减值测试结果时,将根据账面金额与可回收金额之间的差额来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若存在确凿证据显示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应立即进行减值测试。需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预估。特别是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商誉以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表现出减值迹象,都应至少于每年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需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减值损失都能转回。能够转回的资产主要是流动性较强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存货以及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转回过程中,需注意各科目间的关联性,部分资产是通过损益科目转回,而另一些则是通过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转回。
相较之下,不能转回的资产主要是长期的非流动资产。一旦其减值损失被确认,便不能进行转回。这些资产包括:
-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无形资产;
- 商誉;
- 探明的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及其相关设施。
当资产发生减值时,需按应减记的金额进行会计处理。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相应科目。若资产价值得以恢复,则需在原先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范围内,按增加的金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实例分析】
假设甲企业于2019年4月购入一批存货,其账面价值为200万元。受到市场需求变化的影响,5月份该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降至180万元。然而到了6月,市场变动因素消失,该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又回升至190万元。
5月份的减值处理:200 - 180 = 20万元(即借记“资产减值损失”20万元,贷记“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
6月份的减值转回处理:190 - 180 = 10万元(即借记“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转回部分)10万元)。
年末结转时,“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余额为10万元(即借记“本年利润”,贷记“资产减值损失”10万元)。
会计人员处理资产减值损失时必须小心谨慎,尤其要明确哪些资产的减值可以转回,哪些不可转回,以免出现会计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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