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24年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已公布
根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的有关规定,经过深入研究和严格审核,现将以下两家公司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
这两家公司分别是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厦门弘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中闽国泰(厦门)建设有限公司。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上述公司被列入“”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管理期限自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5年5月22日止。
附件:福建省2024年度建筑市场主体“”一览表
请各有关单位注意查收,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诚信、规范的建筑市场环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