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安全员年终个人总结 船厂安全总结300字

2025-02-1009:58:40销售经验0

关于厂修期间的安全管理事项

一、普遍适用的安全规定

(1)为保证进厂维修的船舶安全、顺利地完成修理工程,船厂双方需在进厂前签署安全责任确认书,并共同遵守其内容。

(2)在船舶驻厂修理期间,安全与防火工作主要由船厂负责,但船方也需遵循船厂的相关安全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应共同制定并执行具体的安全与防火措施。

(3)施工过程中,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开工前商定的安全协议,包括防火等安全规定。在修理过程中,厂方需对施工区域的防火安全负责,而船方应给予密切的配合与支持。

(4)为协助船厂做好施工安全工作,机舱每日需指派专职船员对各类热工作业进行监控,并协助船厂安全员进行机舱防火安全工作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5)在进厂前,应尽力清理机舱内的污油、水等污染物,以减少环境污染风险。进厂后,需严格控制机舱日用水的使用量。若机舱内污油、水过多,可申请送至岸上处理。

(6)加强值班制度,预防盗窃行为。对于铜制品等贵重物品需提前妥善收存。贵重备件和便携式工具需上锁保管或由专人负责管理。备件间和工作间的门需保持锁闭状态。

(7)如在修船过程中发生意外或灾害,船员应首先确保自身安全,坚守岗位并保护好本船安全。随后需服从船厂的统一指挥,共同参与保护或抢救其他船舶。

二、火灾预防措施

(1)在船舶进厂前

(i)进行机舱防火安全教育,强调船舶防火的各项规定。根据即将进行的厂修作业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培训船员消防知识和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ii)对机舱内的消防设备和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准备好专用的消防皮龙和烧焊地点的消防器材。

(iii)编制驻厂期间机舱“消防应急处理计划”,明确各岗位的消防职责和防火监护、巡查制度。并指定专职消防员负责执行。

(iv)妥善保管船上的易燃、易爆物品,或将其搬运下船并选择合适地点存放。特别关注施工区域附近易燃品的管理情况。

(2)在驻厂修理期间

(v)如发现工人野蛮作业可能危及设备或船舶安全且劝阻无效时,应立即停止其施工并通知工程主管进行处理。

(vi)甲板部水手值班时,每班至少需进行两次安全巡查。巡查应有明确的路线和重点部位,并做好记录和交接工作。水手长和大副需检查了解其执行情况。

(vii)船舶进坞后,需从岸上接进消防皮龙和消防用水,并根据需要增设灭火器材。

(viii)值班人员需将工作重点放在防火上,交应在岗位上进行。每天收工后,值班人员需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有火患隐患,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甲板日志或轮机日志中。在职务移交时,船员需清楚交代本人的消防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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