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协会的纵横交错关系,是一组丰富、繁杂、具体且生动的关联集合,它涵盖了商会的“政社关系、政商关系、社群关系”三大核心关系。每一种关系都蕴丰富的内涵,展现出可预见性、变化性和创新性。这些关系不仅涉及商会的切身利益和顶层设计,更是商会健康、流畅和有序发展的关键因素。
从字面意义上看,纵横关系包括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纵向关系呈现垂直特性,具有上下层级结构;而横向关系则表现为平行关系,各主体间不相隶属。
商协会的纵向关系涵盖了主管单位、指导单位、商会会长单位等多重关系主体,形成了上下清晰的线性结构,从隶属、指导到服务,每个主体都有其明确的定位和职责。这些单位以商协会章程为行动指南,视章程为“商会宪法”,正确理解纵向关系,明确自身位置,遵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避免越位、错位和失位。
在实际操作中,商协会既要与保持紧密联系,为建言献策,又要贴近会员企业,反映其诉求。要做到“尊重上级但不阿谀奉承,为下服务但不愚弄”,同时保持自主自信和自觉自律,让和放心,让会员企业满意,使商会事业得以长足发展。
横向关系则是指那些与商协会企业关系密切但不相隶属的合作伙伴,如金融、法律、教育、文化等行业的企业,以及招商、媒体、行业协会、社会等机构。这些关系是商会活动合作的源泉和基础,也是未来商业运营最直接的关系。商协会应摒弃“夜郎自大”的心态和“井水不犯河水”的观念,发挥商会的整合力、动员力和创造力,以开创更多的发展空间和经济增长点。
商协会的资源并非生产力,其差异不在于资源本身,而在于资源转化率,这取决于“纵横关系”的巧妙运作。如果把“纵横关系”比作一棵大树,纵向关系是树干的根基,横向关系则是繁茂的枝叶。纵向关系强调的内敛性,追求深度互动;横向关系则强调的外拓性,追求广度合作,以期形成多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