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概览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生产产品、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劳务、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且其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我们称之为固定资产。这一资产类别需满足与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以及存货成本能可靠计量的条件。
注解:
1. 房屋用于经营租赁时,被视为投资性房地产;而为了建造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则被归类为无形资产。若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建造商品房,其成本则被定义为开发成本。
2. 对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按暂估价值入账。待办理完竣工决算后,再根据实际成本调整原入账的暂估价值。值得注意的是,已计提的折旧不再因此调整。
二、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
1. 外购方式:
涉及到的价款及相关税费包括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不可抵扣进项税额及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账务处理分录:
不需安装直接支付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
```
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款时: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后续领用材料、支付费用时以及安装完成达到预定用途时的账务处理也有相应分录。
其他取得方式详述:
自行建造: 包括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其账务处理涉及直接材料、人工、机械施工费及相税收费。特别提及了安全生产费的提取和使用,以及设备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特殊情况的账务处理。
投资者投入: 按合同或协议价值入账,若不公允,则按公允价值入账。对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及企业合并等复杂交易,将按照相应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三、固定资产的盘盈与弃置
对于盘盈的固定资产,我们采取前期差错处理的方式进行账务调整,并确保所得税和留存收益的相应调整。对于存在弃置费用的固定资产,需按现值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就弃置费用与固定资产成本一起计提折旧。每年计提的弃置费用利息将采用摊余成本与实际利率计算,并计入财务费用。
注解(续): 试运行期间的相关收入和成本不应冲减固定资产成本和研发支出,而应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