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应急管理厅发布了《关于强化全省煤矿探放水作业的指导通知》,以推进煤矿探放水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该通知强调了全省各煤矿在采掘作业中必须坚持探水原则,以保障煤矿防治水工作的有效实施。
依据此通知,我们在全面实施防治水“三区”管理的基础上,对可采区域内的煤矿作业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必须遵循“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工作准则。我们也要求各煤矿执行综合探测程序,即“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以确保“三专两探一撤”措施的落实。每座煤矿至少要配置一名具备中专以上地质类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每个开掘和掘进工作面都需要配备专业的探放水设备,且专职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三人。在煤巷或半煤巷作业时,必须同时运用物探和钻探两种探放水手段。一旦发现透水征兆,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离。
通知中还指出,各煤矿应强化探放水设计的管理,杜绝使用通用的探放水设计来代替全矿井所有采掘作业面的设计。建立探放水作业工程的验收考核制度也是必要的,以确保探放水工程的质量。
省应急管理厅强调了煤矿企业需重点关注“探查”和“疏放”两个环节。煤矿要定期对比分析物探距离与超前钻探距离,切实掌握全矿井及周边老空区的积水情况。应及时对比研判放水量与预计积水量,保证积水能够得到有效疏干和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