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领域,为求快速发展,企业常常选择并购之路,即收购其他公司的股权。
对于评估其他公司股东权益,业内通行的评估方法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方法:重置成本评估法
这主要是评估企业资产的实际价值。具体做法是按照被评估资产的现时重置成本,扣除其各项损耗,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这种方法的理念与资产负债表相契合,股东权益等于资产减去负债。
虽然这种方法相对保守,它所依据的净资产是实际存在的,但对于那些盈利能力强大、历史悠久、拥有丰富表外资源以及高进入门槛的企业来说,单纯采用重置成本法可能会导致其股权价值被低估。
这也解释了为何在某些非同一企业控制下的并购中,常常会出现高额的商誉。
第二种方法:收益现值法或称收益法
此法更适合快速发展中的企业。对于那些可预见的每年收益有一定稳定增速的企业,可以通过推测其未来一段时间的收益,再结合合适的市盈率倍数来计算整个股权的价值,并最终通过折现率折现到现在的价值。
例如,若某企业2010年的归母净利润为1亿,且2000年至2010年的年均复合增速为15%,假设这一增速能维持10年,那么到2020年其归母净利润将达4.045亿。按照10倍的市盈率计算,10年后的估值为40.45亿,若以7%的折现率进行折现,现在的价值为20.56亿。
若以此价格收购,意味着未来10年每年可获得7%的收益率。
但需注意,由于未来具有不确定性,收益法本质上是一种对未来收益的预测和评估,因此需要对被收购企业和相关行业有深入的了解。
这两种评估方法各有侧重点:重置成本法侧重于企业现有资源的报价,而收益法则更注重企业的未来收益报价。
在并购交易中,被收购企业需清晰认识自身价值,而收购方则需明确其收购目的。
若收购方更看重被收购企业的利润增长和市场潜力,那么单纯依靠重置成本法进行交易可能并不合理。相反,若被收购企业面临困境或未能有效利用现有资产,那么也不应对高价收购抱有过高期望,此时收购方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收购是合理的。
作为投资者和企业的决策者,定期分享与投资相关的实用知识和经验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