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理解 关联利益相关者包括哪些

2025-02-1209:29:04创业资讯0

解释:

各项法规针对关联方的定义和认定标准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涉及控制关系、持股比例、关键管理人员及家庭成员等方面。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关联方认定的最新规定主要体现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中。

详细的规定和变化如下:

1. 关联方的定义与认定: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关联方包含以下几类实体:

  • 该企业的母公司、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 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

新规明确指出,若两方或以上同受一方重大影响但不构成共同控制或合谋,则不视为关联方。

2. 特定情况下的关联方关系:

当企业同时对两个或多个企业形成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这些企业间构成关联方,如企业的合营企业与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3.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具体认定:

上市公司关联方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认定也有所明确。

4. 税法中的关联方认定标准:

税法对关联方的认定涉及控制关系、资金借贷关系、高级管理人员委派、特许依赖、原材料和产品控制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联的关系。

特别是,资金借贷方面,当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的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的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也被视为关联方关系。

不同交易所的关联方认定差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在关联方认定上存在细微差异,主要体现在法人认定标准和关联交易的定义及类型上。

例如,上交所将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视为关联法人,但未包括其一致行动人;而深交所则将此类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一并纳入。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行关联方认定:

该原则强调依据交易的经济实质而非法律形式进行判断。关键点包括:

  1. 判断交易是否导致公司利益或义务倾斜。
  2. 考虑特殊关系和控制关系。
  3. 关注频繁或大额资金往来及不符合商业逻辑的交易。
  4. 结合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和公允性进行综合判断。

需要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案例分析如赛分科技、光华股份等的实践应用,更准确地识别和认定关联方。

无论是企业会计准则还是税法,都对关联方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和认定标准。各交易所在具体实施中虽存在差异,但都强调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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