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并区分竞争性谈判与竞争性磋商的异同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
存在四种主要的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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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这已是众所周知的采购模式。
其普及与易懂性使其在采购领域占据一席之地。
但除此之外,还有两种相对不那么常见的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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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是一种直接邀请至少三家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其特点在于:
一、缩短准备期,使项目更快投入使用。
二、减少开标、投标等大量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三、供求双方有更大的灵活性进行谈判。
四、有助于保护本国工业发展。
五、激励供应商将先进技术应用于采购产品中,同时分散采购风险。
附:竞争性谈判流程图
竞争性磋商则是通过组建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的采购方式。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而采购人则从磋商小组提出的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两者的主要区别
对于竞争性谈判,从谈判文件发出到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而竞争性磋商则要求从磋商文件发出到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不得少于10日。
评审方法的差异
竞争性谈判的评审方法是谈判小组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个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两轮及最终报价后,采购人选择最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而竞争性磋商的评审方法则是所有成员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在明确需求后要求所有供应商提供最终报价,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量化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核心差异解析
要了解一个基本前提,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判通常是甲方邀请的供应商参与。
不同于“公开招标”,这两种方式不需要供应商自行申请参与。
这两种采购方式都可能只有两家供应商参与。
那么,它们最核心的区别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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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更注重【价格因素】,在谈判中价格是关键。
在竞争性谈判中,价格因素起着决定性作用
相比之下,竞争性磋商则更注重【综合指标】,在磋商中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在竞争性磋商中,综合能力的考量更为重要
详细解读
■ 竞争性谈判的评审方法: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个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和最终报价后,从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综合条件的供应商中选出报价最低的作为成交者。
■ 竞争性磋商的评审方法:
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个供应商进行磋商。在明确需求后要求所有供应商提供最终报价并按照量化指标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成为中标候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