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设计原则,是指导视觉表现行为和设计美学规律的基本准则,它具有独特的艺术性。
平衡原则
平衡是一种构图形式,通过画面中各物体的大小、色彩等特征,营造出一种视觉上的均衡感。这种均衡感类似于天平上的物理平衡。
①对称性平衡。对称表现为等量等形,两个相同形状的并列是最基本的对称形式。包括垂线对称、水平线对称和以对称点为中心的放射对称。它展现出平面构图的稳定性、平衡和完整性。
②感觉性平衡。这种平衡并非物理量上的均衡,而是通过图形、文字、色彩以及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营造出一种感觉上的平衡。其灵活、生动的表现方式是创造力的一种体现。
动态引领
标题文字、图形、色块等重要构成要素,共同形成了动态形态,引导着受众的视线。
人物或动物的眼睛位置、具有指向性的形状如手指箭头等,都能引导人们的注意力,使视线从一个元素转移到另一个元素。
比例协调
比例是画面中各设计元素所占空间的大小关系。设计作品的空间分布不仅要美观,更要根据元素的重要性来安排主次关系,避免空间平均分配。
比例是平面构成中整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之间的比率关系。优秀的平面构成作品,往往具有符合审美规律的比例感。
例如,黄金分割是一种美的比例关系,被公认为最具审美意义的比例数字。
简洁与纯净
简洁和单纯是平面设计的基本原则。通过突出主要元素,使主题一目了然。
构图应便于人们阅读和理解,避免图形、图案杂乱无章。字体的花样和反差应适度,避免过多修饰。
对比与和谐
对比是两种元素在形状、色彩、大小等因素上的差异,在相同或相异的事物之间产生。
通过比较任意两个要素,可以产生大小、明暗、疏密、远近等多种对比因素。将这些对比因素编排在同一平面作品中,可以创造简洁明快的对比关系,产生强烈的视觉效果。
和谐则是指平面设计中众多不同元素彼此相关,使画面在整体上呈现一种和谐的感觉。和谐并非要求所有元素相似,而是各元素和平相处,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节奏与韵律
节奏源自音乐术语,指按照一定规律重复连续的律动形式。
平面设计中也有节奏感,通过各要素的连续、大小、长短、明暗、形状等规则排列形式来表现。例如图形的重复、位置变化的重复、文字的重复等。
秩序之美
秩序是产生美的必要条件。简单的规则图形能带给人舒适和平静的感觉。
自然界中的秩序之美无处不在,如葵花籽的排列、树的年轮等。现代设计强调形态的整理,通过各种方法如渐变、发射、群化等,使形态秩序之美得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