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版】根据《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修正规定,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工程,需要编制详尽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则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基于此法,生态环境部推出了【2021年 生态环境部令 第X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最新版本),用以对各行业进行环评分类管理。
所有建设项目都需要进行环评吗?
依据《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会依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施分类管理的环评制度。那么,哪些建设项目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呢?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简称“名录”)的建设项目,是必须办理环评手续的。未在名录中的建设项目,则无需办理相关手续。
这并不意味着未在名录中的项目就可以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仍需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
下面列举一些常见需要办理环评手续的行业:
1. 金属制品的生产和制造(但仅限于切割和组装的除外);2. 塑料制品的制造(但不包括单纯的切割或分装);3. 印刷业(但不包括激光印刷);4. 食品制造业(手工制作、简易分装或小规模作坊除外);其他如电气机械制造、木器家具制造等也在需要办理环评之列。
那么,环评手续应该在项目建设的哪个阶段进行办理呢?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建设前将相关文件提交给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未经审批或未获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
值得注意的是,环评并非随厂转移。如企业工厂需要进行搬迁,那么新的厂址的建设同样需要重新进行环评手续的办理。
环评的编制流程及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明确指出,若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或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而擅自开工的,将会受到相应处罚。具体来说,可能被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能被责令恢复原状。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还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未重新审核同意而擅自开工的,也将受到前述规定的处罚。对于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单位,也将受到责令备案及罚款的处理。
请记住,具体的环评等级分类需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最新版本)为准。
附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