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想状态下,若社会保险征缴达到完善之境,退休金与在职时的工资挂钩实属自然之理。目前我们的社会保险体系仍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原则,这自然也带来了一些体系上的不足。现在,参保养老保险后所享有的养老金多少,是基于缴费的基础和时长进行综合衡量的。
依照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缴费基数较高者,其退休后的待遇自然也会更高;缴费年限长的个体,亦能享有更高之退休待遇。所有参保者所获得的养老保险待遇,均统一被称为基本养老金,它包括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一)基础养老金详解:
基础养老金之计算方式为:以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基准,乘以(1+个人平均缴费指数)除以2,再乘以缴费年限,最后乘以1%。此项养老金与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年限及平均缴费指数紧密相关。社会平均工资是一个客观的指标,它与退休地点的社会经济情况紧密相连。
虽然缴费年限是影响养老金待遇的重要因素,即人们常说的“按工龄发放”,但仅以工龄为唯一标准来决定养老金发放亦不恰当。因为各人缴费基数存在差异,若退休后所有人的养老金相同,这也显得不够公平。
缴费基数直接影响到缴费指数。缴费指数是通过将当年所有月份的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当年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来得出。缴费基数的高低会如影响养老金:以60%的基数缴费一年,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是0.8%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以100%的基数缴费,一年后可领取1%;若以300%的基数缴费,则可领取2%。
社会保险的设计初衷即是为了推动社会公平。通过基础养老金来缩小因缴费基数差异所带来的差距,这正体现了其促进社会公平的初衷。
在所有这些因素中,都应强调依据个人收入水平来缴纳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尽管为了提高征缴效率并未逐一核对每家企业的缴纳情况,但若劳动者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解析: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方式为:以退休时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以按照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得出。计发月数是由统一规定的,如50岁为195个月,55岁为170个月,60岁为139个月。
个人账户资金是根据缴费基数的8%按月记入的,也就是说它与缴费基数紧密相关。若个人工资水平较高但缴费基数偏低,那么其个人账户的资金积累也会相应较少。
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之前,特别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制度建立之前,由于缺乏个人账户的积累,会通过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来进行补偿。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由各省市自行确定公式,通常与社会平均工资挂钩,并设有1%~1.4%的过渡系数。
总结而言,退休后的养老金高低主要受历年来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等因素的影响,而与退休时的工资水平关系不大。但是若用人单位未按照员工的实际工资水平缴纳社保,员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