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许多会计从业者而言,土地使用权或许并非其日常工作的焦点,但在加入规模较大的公司后,这将成为必须掌握的知识领域。若对此内容尚感生疏,不妨与会计网一同探索学习。
那么,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土地使用权摊销?
类似于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摊销指的是长期土地使用权的成本,按照其使用年限每日分摊。当这些分摊的购置成本计入管理费用时,会导致当期利润的减少,但对于经营性现金流却不会产生影响。那些能在长时间内为企业带来价值的资产,如大型软件等无形资产以及开办费等,其购置成本应逐年分摊才为合理。
那么,摊销的期限是如何确定的呢?
通常情况下,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期限不会超过10年,与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类似,可以选择直线法或加速法进行资产摊销。在许多公司中,虽然固定资产的价值往往远大于无形资产,但摊销和折旧都需要一同披露,没有明显区分。
详细解析如下:
1. 外购的土地使用权需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处理,并按照规定进行计提。
2. 在资本化期间,累计摊销应计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即记入“在建工程”会计科目。待工程完工并资本化后,土地使用权仍需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其累计摊销通常会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时,通常采用直线法。摊销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摊销
那么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具体是多少年呢?
须知,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其摊销年限的计算依据是什么呢?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如下:
1.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实际支付的费用应作为实际成本,自当月起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年限计算土地使用权的摊销。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为70年,可依据土地使用权证上的使用日期来确定分期摊销并计入企业管理费用中。
2. 当企业利用土地进行某项目建造时,未摊销完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应全部转入该土地建造工程的成本中。
在新会计准则下,土地使用权应计入哪些科目?
这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若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是为了获取租金收入,则应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并在成本计量模式下将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若非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的,则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每月将其摊销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中。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若购买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发商品房等,则应视为存货并计入开发房屋的成本中。
而对于那些为自己建造办公楼等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则应计入无形资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