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标
为有效控制并减少人身伤害、设备故障及火灾等安全的发生,我们致力于保障全体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公司的财产及资源,并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与持续。
2. 适用范围
本安全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
3. 术语释义
(1)生产现场:指公司指定的除办公室以外的其他工作场所,包括挖掘机、叉车等作业区域。
(2)特种作业人员:涉及电工作、金属焊接与切割、起重机械操作、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等以及公司内部机动车辆驾驶等作业的员工。
4. 管理责任与要求
4.1 管理部需制定并修订员工安全生产守则,监督其执行情况,并对执行结果进行考核与奖惩。
4.2 全体员工及领导需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守则,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需确保其管辖区域内的员工严格遵守守则。
4.3 管理部与人力资源团队需共同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4.4 对于从事焊接、涂装、酸洗、打磨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人力资源团队需负责其上岗前、离岗及转岗的职业健康检查。公司需根据健康检查结果,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不得安排员工从事与其健康状况不符的工作。
4.5 发生伤亡、职业病或危险性传染病时,发现人需立即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报告。
4.6 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应同时签署《劳动保护告知书》。
5. 员工安全生产行为准则
5.1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设备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并劝阻他人违章行为。
5.2 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对自身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5.3 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积极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5.4 学习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爆知识,积极参与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和教育培训。
5.5 正确使用和爱护机器设备、生产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严禁人为损坏。
5.6 进入生产现场的员工(含职员),必须穿着公司指定的工作服、劳保鞋及其他防护用品,并保证穿戴整齐。
5.7 发现不安全隐患时,员工有责任和义务报告或排除,维护和保证所处的工作环境及使用的设备、工具等处于安全状态。
5.8 在进行工作时,员工需对环境、设备及工具等进行安全确认,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停机前也需进行安全确认。
5.10 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需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及非相关人员操作特种设备和从事特种作业。
(依次列举其他安全准则...)
6. 未成年人及女职工特殊保护
6.1 公司不雇佣童工及未满18岁的未成年工。
6.2 公司遵守相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对女职工提供特殊保护。如:不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保障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的特殊权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