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的详细指引
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相较于一般购进货物的处理方式,其需要企业自行计算可抵扣的税额。现在,我们为大家梳理了一些相关注意事项,以便更好地理解和操作。
一、如何计算并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
1. 取得时先按照规定抵扣9%的税额。
2. 使用时,根据实际用途确定是否“加计抵扣1%”。
3. 关于申报表的填写:
- 若为9%的专票,填写在附列资料(二)的“认证相符的专用”栏。
- 进口货物,则填写附列资料(二)的“进口专用缴款书”栏。
- 从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人处购入3%专票的农产品,填写附列资料(二)的“农产品收购或销售”栏。
二、实例解析
例如,2022年12月10日,某食品厂从A小规模人处购入一批苹果用于生产13%税率的苹果派,支付金额为24000元并取得A公司开出的专用。那么这批苹果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呢?
对于从小规模人处取得的3%专用,根据其用途,可以按照9%或10%的比例抵扣进项税额。若用于生产13%税率的食品,则可按10%的比例抵扣。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330.1元。
三、购进及领用农产品的会计分录
对于甲公司从林场购进苹果并取得普票的情况,假设数量为25吨,金额为12万元(税率为免税),当月领用20吨用于生产果汁饮料,其会计分录如下:
1. 购进时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并做账。
借:原材料——苹果 109,200元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10,800元
贷:银行存款 120,000元
2. 生产领用时加计扣除并做账。
借:生产成本 86,400元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960元
贷:原材料 ——苹果 87,360元
四、核定扣除的相关规定及方法
自2012年7月1日起,对于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特定产品的一般人,如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等,其农产品进项税额实行核定扣除。这包括投入产出法、成本法等计算方法。具体核定扣除时如何填表,已在后文详细说明。
五、核定扣除的填表指引
1. 需填写相关表格如《农产品核定扣除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和《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表》等。
2. 将计算出的“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合计数填入《附列资料(表二)》的第6栏“税额”栏,不填写第6栏的“份数”和“金额”数据。
3. 对于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填入《附列资料(表二)》的第17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用”“税额”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