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5年李默然为“三九胃泰”拍摄的电视广告起,明星代言电视广告在我国的迅猛发展,逐渐成为广告市场的重要形式。本文将从明星代言电视广告的定义及发展、大众流行文化的概念界定、我国明星代言电视广告的流变以及其与大众流行文化变迁之间的关联四个方面展开详细论述。
一、明星代言电视广告的溯源及定义
明星代言电视广告,即广告主借助电视媒介,通过名人形象来推广品牌。此形式自1985年开始发端,初期多以明星为产品念广告词为主,逐渐发展为创意与个性并重的广告形式。
二、大众流行文化的界定
大众流行文化是一种易于接受并被广泛传播的文化形式,以通俗文化为特征,主要功能是娱乐。而大众流行文化与高雅文化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其快速变化的动力,都是值得探讨的课题。
三、我国明星代言电视广告的流变
(一)代言明星的变迁:从全民偶像到圈层性、垂直性偶像。随着媒体渠道的多样化和碎片化,垂直领域的偶像和意见开始入场,他们的粉丝具有更高的忠诚度。
(二)明星数量的变化:从单打独斗到全体出击。广告主希望通过多位明星的影响力集合,来释放出最大的辐射群和影响力。
(三)代言品类的转变:跨性别代言凸出。男星代言女性产品成为一种趋势,借助男星独特的性别影响力能够迅速吸引女性消费者。
(四)代言形式的进化:从强调明星到强调产品。现代广告中更为注重产品本身的介绍和展示。
(五)传播模式的创新:从单向传播到多向互动。技术的发展使得广告主能够通过媒介互联与用户建立联系,增强用户的品牌忠诚度。
四、明星代言电视广告与大众流行文化的关系
明星代言电视广告一方面体现着大众流行文化,另一方面也引领着大众流行文化的发展。例如,明星的服饰造型、代言的产品类别等都反映了当时的流行文化趋势。明星代言电视广告也通过其影响力推动了一些消费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五、结语
在我国明星代言电视广告近30年的发展中,不仅在形式和内容上发生了显著变化,同时也与大众流行文化的发展紧密相连。在未来我国明星代言电视广告应更加注意其导向作用和社会效应,以构建更加美好的广告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 Friedman, J.E. (1984). "A Theory of the Consumption Function."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82(2): 139-163.
[2] 其他相关研究文献及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