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期股权投资涉及到三种会计核算方法,分别是成本法、权益法和合并报表法。
2. 在成本法下,投资的价值始终保持最初的投资成本不变。被投资企业的盈利或亏损情况并不会反映在投资方的财务报表上。当被投资企业进行分红时,这将成为投资方的一项投资收益。采用成本法计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可能会面临减值问题。每年年末,需要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发生减值,必须计提减值准备,这将降低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这一减值准备也会记录在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中,从而减少当年的利润。一旦计提了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便不能转回。但若已计提减值的长期股权投资被出售,从某种意义上说,相当于将之前的减值准备转回。
3. 与成本法不同,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并非一成不变。它需要根据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每年进行调整。这两种方法在利润方面的差异主要在于被投资企业的利润是否影响投资方的盈利和亏损情况。
4. 在成本法中,投资收益仅与被投资企业的分红有关,与其盈利状况无关。而在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的盈利需乘以投资方的持股比例,并直接记录为投资方的投资收益。被投资企业的分红反而不会作为投资收益记录。投资方与被投资企业的利润是直接相连的。
5.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成本法与权益法存在显著差异。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始终等于初始投资成本,只有减值对其产生影响。而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需根据被投资企业未分配的利润每年进行调整。我们先将投资企业的盈利乘以持股比例来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但需减去分红部分。未分配的利润乘以持股比例用于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6. 虽然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也存在减值问题,但在减值方面,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原理是相同的。在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我们已经根据被投资企业的盈亏情况调整了投资价值,因此无需进一步计提减值准备。
7. 成本法与权益法最大的区别在于被投资企业的盈亏是否影响投资方的财务报表。在成本法下,被投资企业的盈亏不会反映在投资方的利润中。在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的盈亏会直接体现在投资方的财务报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