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为确保进入特定封闭区域的工作人员安全与健康,制定此管理制度,以确保操作过程中的万无一失。
第二条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本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与督导。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
进入有限空间或封闭区域作业前,必须先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具体流程如下:
1. 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团队负责办理许可证。
2. 确认并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包括空间内气体浓度的检测。
3. 指派专门的监护人员,负责与作业团队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设备等,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4. 在安全负责人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提交至厂部生产办公室审批,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四条
针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包括:
1. 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包括空间的结构、介质、意外处理及救护方法等。
2. 必须对空间进行适当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需用盲板断开,并做好吹扫、蒸煮、置换工作。
3. 对于带有转动部件的空间,应有效切断电源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指定专人监护。
4. 作业前30分钟需取样检测,确保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如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
5. 取样分析需具有代表性,对于大体积空间需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取样分析。
6. 严格遵守其他安全规定,如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不得以“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代替其他作业票。
7. 空间出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有障碍物。
8. 特殊情况下使用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需经生产办公室批准。
9. 空间内照明电压需符合安全要求,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标准。
10. 现场需配备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和灭火器材。
11. 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撤离路线和方法。
12. 可采用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方法(严禁通入氧气或富氧空气)。
13. 对产生有害气体的场所或内作业需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由安全人员监护并定时监测。
14. 发生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需佩戴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
15. 若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危害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并重新办理作业许可。
16. 作业完成后需经多方检查确认无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空间。
第五条至第十二条(略)基本同上,强调了预检、通风、个人防护、工具管理、遵守规定等方面的要求。
第三章 附则
第十
本制度如与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符,以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部门所有。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
“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许可证”及“进入受限空间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等相关文件(详见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