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铁川教授(河南大学院)深谈古代拾金不昧的社会风尚及其法律规制。这一传统源远流长,其背后蕴丰富的文化和法律内涵。
长期以来,我们社会一直倡导拾金不昧的美德。《周礼·秋官司寇·朝士》中详细规定了拾金不昧的制度,明确了拾得财物后的处理流程和权责关系。这一制度不仅要求人们诚实守信,也保障了拾得人的合法权益。
《周礼》中的规定,既是对前人思想的继承,也是对后世法律的启示。前代的《尚书·费誓》已初步涉及此理念,强调拾得财物后需归还原主,并警示了违反此行为的后果。而《周礼》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拾得物的处理规则,使得这一传统更加深入人心。
从后世法律的发展来看,《周礼》的规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法家思想将拾得物归视为纯粹的义务,一些古代法律如秦律、唐律等都沿用了这一思想。并非所有时期都严格遵循这一规定。例如,在战国时期的魏国和秦国,受法家指导思想影响,立法中严厉规定了“拾遗者刖”,旨在营造一种治安良好的社会氛围。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规定逐渐变得更为人性化。唐朝法律在考虑拾得人打捞失物风险的基础上,给予了一定的赏赐。明清时期的法律更是明确了拾得人在经过公示后无人认领的情况下,可以拥有一部分拾得物。这表明古代法律在兼顾失物人、拾物人和三者利益方面做出了平衡。
总体上,《周礼》及其后世关于拾得物的规定体现了对失物益的保护和对拾金不昧行为的鼓励。虽然不同历史时期法律规定有所不同,但大体上均注重平衡各方利益,既强调道德责任,也重视法律规制。这体现了古代立法者对于社会风气的引导和法律制度的完善所做的努力。(郝铁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