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培训机构开分店的分红方案设计要点及操作建议:
一、分红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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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框架优先
分店若采用合伙制,需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约定分红,无约定时按出资比例或协商分配;若为公司制,则按《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按实缴出资或股东协议分配。 -
动态调整机制
建议设立资金股+人力股的混合分配模式:- 资金股占比通常为60%-70%,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 人力股占比30%-40%,根据分店实际运营贡献(如管理、教学、招生等)通过加权分红协议动态调整。
二、分店类型与分红方案
(一)直营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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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分配
- 总部分红占比建议60%-70%(含品牌使用、管理体系支持),分店运营团队占30%-40%。
- 若分店需追加投资,可约定利润的50%用于再投资,剩余部分按股权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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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
将分店利润目标的超额部分按阶梯比例分配(例:超额10%以内团队多分5%,超额20%多分10%)。
(二)合伙制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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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与出力分离场景
- 总部出资+合作方运营:总部占资金股60%-70%,合作方占人力股30%-40%,同时约定合作方需完成最低利润目标。
- 双方共同出资:资金股按实际出资占比,人力股根据分工(如总部承担师资培训占15%,合作方承担本地化运营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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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机制
设置3年锁定期,未满期退出的股东仅能收回原始出资的70%,且人力股自动失效。
三、必备法律协议
- 《分店合伙协议》
明确分红比例、追加投资规则、亏损承担方式。 - 《加权分红补充协议》
约定人力贡献量化标准(如招生人数达标增加5%分红权重)。 - 《品牌授权协议》
限定分店利润的5%-10%作为品牌使用费,可与分红并行计算。
四、特殊场景处理
- 跨区域分店: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前两年可提高运营团队分红至50%,第三年起恢复标准比例。
- 并购分店:原有团队保留20%-30%分红权,同时设置对赌条款(如3年内净利润复合增长率≥15%可额外获得5%分红)。
注:以上方案需配套财务分账系统,实现各分店收支独立核算,建议使用专业教培ERP系统进行数据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