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店长入职交一万培训费

2025-04-0609:36:40营销培训0

关于合伙店长入职需缴纳1万元培训费的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结论如下:

一、法律定性分析

  1. 企业收取培训费的合法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包括培训费、押金等‌。《劳动法》第六十八条也明确职业培训费用应由企业承担‌。因此,‌企业要求合伙店长入职时缴纳1万元培训费属于违法行为‌。

  2. “合伙”性质的特殊情况
    若企业以“合伙经营”名义要求缴费,需注意:

    • 若实质为劳动关系(如存在固定工资、考勤管理等),仍受劳动法约束,不得收取费用‌。
    • 若属于真实合伙协议(如明确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等),需签订书面协议并符合《民法典》规定,但此类情况中“培训费”名义仍可能涉嫌规避劳动法责任‌。

二、风险提示与应对建议

  1. 需警惕的常见套路

    • 企业声称“培训费后期返还”或“通过考核后免除”,但实际通过合同条款设置违约金、服务期等限制‌。
    • 以“录视频自愿贷款”等诱导签署协议,导致个人承担债务风险‌。
  2. 维权建议

    • 拒绝支付‌:明确告知企业该要求违法,并保留沟通证据(如录音、聊天记录等)‌。
    • 投诉举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人社局举报,要求企业退还已收取费用‌。
    • 法律仲裁‌:若企业因此拒绝录用或克扣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

三、案例参考

  1. 类似案件判决
    曾有求职者因入职前签署“培训贷款协议”被法院认定合同无效,企业需全额返还费用并赔偿损失‌。
  2. 合规企业做法
    正规连锁企业(如喜家德、瑞幸)的店长培训均由企业承担费用,并通过考核、分红等激励机制绑定双方权益,而非预先收费‌。

总结

无论企业以“合伙”或其他名义要求入职者缴纳培训费,均违反劳动法规定。建议立即停止缴费并采取法律手段维权,避免陷入债务或合同纠纷。

  • 版权说明:
  •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2950527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