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等级与钢结构防火保护
根据设计的耐火等级,钢结构构件如钢柱通常为2小时耐火等级,上部梁等次构件则是1.5小时。在《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程》中明确规定,单、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中的各类钢构件、组合构件的耐火极限必须满足表3.0.1及本章的相关规定。若低于这些要求,应采取外包覆不燃烧体或其他防火隔热的措施。
对于一级耐火等级的柱子,耐火极限为3小时,二级为2.5小时,三级为2小时。对于梁,一、二、三级耐火等级的耐火极限分别为2小时、1.5小时和1小时。
关于防火涂料,其施工厚度因材料性能不同而有所差异。达到既定的耐火时间所需的厚度,在设计图纸上无法指定,实际施工时只要达到设计要求的耐火极限即可。
本规范旨在贯彻的建筑防火规范,保护钢结构并提高其耐火极限,确保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及构筑物钢结构防火保护涂层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钢结构防火涂料分为薄涂型和厚涂型两类,选用时需确保产品已通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其技术性能按照相关方法进行试验,符合规定的技术指标方可使用。
选用防火涂料时,需根据室内钢结构、轻型屋盖钢结构及有装饰要求的钢结构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涂料类型。要求防火涂料不含有害物质,如石棉和苯类溶剂,施工后无刺激性气味,且不会腐蚀钢材,在使用期内性能稳定。
涂层厚度的确定可按照规范对钢结构不同构件耐火极限的要求,根据标准耐火试验数据选定。施加给钢结构的涂层质量应计算在结构荷载内,不超过允许范围。保护钢结构及露天钢结构的防火涂层还需满足外观平整度和颜色装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