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最新调整消息
XXXX年X月X日,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发布公告,经江苏省批准,自XXXX年X月X日起,江苏省将全面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经过调整后,各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有了明显的提升。一类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770元,相比之前增加了140元;二类地区则为1600元,也增长了140元;三类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400元,增加了13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有所调整,其中一类地区为15.5元/小时,二类地区为14元/小时,三类地区为12元/小时。
值得注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包括一些特定的费用,如加班加点的工资、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这些不包括的内容以及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得低于上述的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一类地区,包括南京市区、无锡市区等一系列城市和地区。二类地区则涵盖了溧水区、高淳区等城市和地区。而三类地区则囊括了新沂市、铜山县等地方。这些地区的人们将根据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享受到相应的待遇。
这一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江苏省内低收入人群的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希望各用人单位能够严格遵守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共同为构建更加公正的劳动环境而努力。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正式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