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需构建一个高效且责任明确的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强化校园内的食品安全监管,明确责任人,以杜绝校园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健康问题。
二、学校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必须依法运营,并每年进行一次资质审核。这些场所应保持内外环境的清洁整齐,配备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消毒、、盥洗、污水排放、垃圾及废弃物存放等设施。
三、食堂工作人员每年需前往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只有持有合格的《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平时,他们应保持个人卫生,穿着清洁的工作服帽,并使用专业的售货工具。
四、提供的所有食品应无毒无害,满足应有的营养需求,并具备相应的色泽、味道和美感。学校严禁采购、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这些食品可能对师生健康造成危害。
五、学校用水的质量必须符合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六、学校食品设备的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合理规划,以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食品、原料与成品之间的交叉污染。餐具和直接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并消毒。
七、存放食品的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并采取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存储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以防止食品污染。
八、食堂应实施食品采购凭证留存制度和48小时食品留样制度,以确保食品来源的可追溯性和食品安全。
九、食堂内的食品应每日清零,严禁有过夜饭菜的存在,以保证食品的新鲜和安全。